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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:发出"十严禁"纪律要求 严防节日"四风"问题
2020-01-01 14:42 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天津市纪委监委发出《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元旦春节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的通知》。

通知指出,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做到令行禁止,确保节日期间做到“十严禁”。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、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,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二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或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“人缘”拉关系,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、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;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贵重物品、现金、微信红包、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;四是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六是严禁以研讨会、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;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“一桌餐”;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,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、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“落实”工作;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,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拖绕”。

通知强调,党的十九大以来,天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,党风政风持续向好。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“四风”问题具有反复性、顽固性,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,顶风违纪、明知故犯。

通知要求,天津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防止工作中出现“疲劳综合征”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要在紧盯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的同时,大力纠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、帮扶救助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等问题,深化治理文山会海、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。要及时对节日期间纠治“四风”工作作出部署,严明纪律要求,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做到早提醒、早教育、早警示,确保压力传导到底,责任落实到位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自觉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、监管盲区、执行漏洞,及时建章立制,深化标本兼治。

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是否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,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践行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,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教育提醒、监督检查、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发力、综合施策,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。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违规公款吃喝等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突出问题,坚持露头就打,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种种表现。加大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治理力度,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、不在乎,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,减负明减暗增等问题。采取交叉互查、定点督查等方式,打出监督检查“组合拳”,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、绝不姑息,持续释放越往后对“四风”问题盯得越紧、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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