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,确保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取得实效,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聚焦突出问题,运用多种手段,对驻在高校“中秋”“国庆”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。
一是压实主体责任,做好节前提醒。督促驻在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,推动党委(党总支)“一把手”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,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作风建设,提高对“四风”问题顽固性、反复性的认识。主要负责人利用参加驻在高校党委常委会及时进行提醒,向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和财务处下发工作提示,要求做好节日期间廉政教育、行政值班、公车封存、严格公务接待和报销等各项工作,向二级纪委发布廉洁过节提醒,转发相关典型案例通报,加强警示教育。
二是开展监督检查,严明纪律要求。“两节”期间,成立6个核查组,出动39人次,查访26个点位,采取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、与主要负责人、班子成员、重点岗位人员谈话以及查阅材料等方式,对校党委和部分学院、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其中,结合近期针对后勤领域的信访举报集中的情况和问题线索查办情况,重点走访后勤管理处,采取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的方式,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、建章立制,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规矩之弦;中秋节前召开征求学生意见建议座谈会,发挥群众监督作用,着力从广大学生的共性诉求中看到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,梳理研判后向相关部门反馈提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