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意见》提出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,深化“一制三化”改革,最大限度简政放权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健全监管体系,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全覆盖,最大限度压缩行政监管自由裁量空间。深入落实“天津八条”“民营经济19条”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,打造“智能政府、便利天津”。
同时,大力推进政务公开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,加强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负面清单公开,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公开,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。
此外,加强公共资金资源监管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,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。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规范权力运行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,防止权力设租、权力寻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