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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《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》之五
2021-12-13 16:39   “廉韵津沽”网站

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。坚持尊商重商、亲商安商,健全完善政商交往“清”单、“亲”单,推进政商交往亲而不浊、清而不疏、亲清有为。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,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诉求,诚心诚意为企业服务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、违规持股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,以干部清廉促进市场清廉。

同时,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,依法规范生产、经营、交易等市场行为。坚决治理商业贿赂,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、不行贿、不欠薪、不逃税、不逃债、不侵权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治水平,发挥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和专业机构监督作用,促进市场自我管理、自我规范、自我净化。

此外,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。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,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。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,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,推动行政许可、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信用信息,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。广泛开展诚信宣传,大力弘扬诚信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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